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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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地勘院常锦等职务变动情况

来源:  发布时间:2022-07-05 15:58:51  浏览次数:10072

根据工作需要,经民主推荐、组织考察,局党委研究决定:

常锦同志任青海地勘院纪委书记,免去其局党委办公室(办公室)副主任(副总经理)职务;

张津豪同志任青海地勘院副院长(副处级);

耿超同志任青海地勘院副院长(副处级);

张义斌同志任局党委办公室(办公室)副主任(副总经理);

张志华同志任局地质勘查与科技质量部副总经理;

苟进昌同志不再担任青海地勘院专职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职务。